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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军在省司法厅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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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月27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开展社会治安类刑事案件集中宣判活动,依法对涉及盗窃、电信网络诈骗、故意伤害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领域的10案10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以司法利剑向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行为“亮剑”。



典型案例彰显司法力度


案例一:跨境犯罪终伏法——莫某某数罪并罚案


被告人莫某某为谋取网络赌博非法利益,经他人介绍偷渡至缅甸。抵达境外后,其先后参与电信诈骗、非法买卖电话流量卡等违法活动,并辗转于多个诈骗窝点及电诈园区实施诈骗。直至2023年年底所在园区解散,莫某某被缅甸军队抓获并遣返回国。


莫某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以到境外实施违法犯罪为目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构成偷越国(边)境罪;且其一年内出境参与诈骗犯罪活动累计超30日,构成诈骗罪。南明区人民法院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认罪情节,以其犯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案例二:监守自盗触法网——李某盗窃公司财物案


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其负责公司集团APP、小程序前端技术开发维护的工作便利,通过自提自审的方式,将公司款项转移至其个人银行卡中,提现金额共计12余万元,用于归还网贷及日常生活消费。


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法院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认罪情节,以其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下一步,南明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发力、重拳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着力解决好突出社会治安问题,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明、法治南明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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