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法院系统以“三个推进”(推进“优化机制”、“执破融合”、“终本清仓”)为抓手,促进规范执行、高效执行,助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
优化机制
事务集约。深入推进“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改革,按照“法官主导、人员分类、事务集约、权责明晰”要求,在执行工作中不断优化流程、健全机制,以“简案快执,普案精执”为目标,推动执行质效不断提升。改革以来,贵阳市中院执行完毕率上升15.2%,执行到位率上升12.41%,首执案件终本率下降16.39%,结案平均用时减少61.36天/件。繁简分流。市县两级法院健全完善涉企案件“繁简分流、快立快执”机制,建立执行“绿色通道”,对简单案件快速调解,复杂案件集约化处理,有效提升两级法院执行完毕率、首执案件终本率、执行到位率、平均结案时间。南明区法院通过分类整合案件、设立网络查控团队,实现案件当日立案、当日移送,流转时间缩短50%以上,观山湖区法院执行案款到账同比增长25%左右。执源治理。完善“立审执监访”一体化工作机制,联动司法行政、仲裁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财政等部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加强金融机构及金融监管机构等常态沟通协调,推动执行工作从“末端执”变为“源头治”,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全面提升执行质效。今年一季度,全市执前和解成功案件200余件,涉及标的金额2亿余元;执前履行完毕案件300余件,涉及标的金额4000余万元。
执破融合
以保促执。加大依法进行财产保全的力度,强化审判与执行在财产保全方面的衔接,降低义务人或者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风险。同时,明确财产保全收费标准及期限,通过动态监管确保措施灵活调整。在受理某人寿保险公司诉某国际金融中心公司、某城投集团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法院采取查封房屋实现人寿保险公司保全目的,不对冻结银行存款确保被保全人正常生产经营、履行执行义务,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履行能力。今年一季度,贵阳两级法院办理保全案件2.7万余件,同比增加约3倍。执破融合。针对“执行不能”案件,贵阳市制定《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指引》《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源治理工作的工作指引(试行)》《“拟执转破案件库”入库机制》《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执破融合工作机制》等机制,推动建立“执行+破产”团队、“执破融合案件库”、“预审查”“预重整”等,对市场主体开展“挽救”和“出清”,努力解决“僵尸企业”产生的大量“执行不能”案件,帮助企业提高重整的质量与效率,释放破产程序效能,激活企业再生潜能。今年一季度,贵阳两级法院移送破产预审查的涉企终本案件30余件,涉及执行标的金额2000余万元。成功办理贵阳某服饰公司破产案,通过“执转破”程序清理债务3350万元,终结10件积案。
“终本清仓”
合力执行。根据涉案资金规模、社会影响等情况,联动公安、检察、金融等部门组建资产追缴和处置专班,统一开展追赃挽损和涉案资产处置工作,将执行工作纳入综治网络平台,在失信惩戒、打击拒执行为等方面构建协作机制,利用网格员、综治员等熟悉社区乡村邻里情况的优势,解决法院执行“人难找、物难寻、案难执”的问题,着力解决联而不动、动而乏力的问题,实现从单打独斗到合力执行的转变。主体分类。针对生产型中、小、微企业,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将相关涉企积案清理作为当前涉企工作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以“合理设置宽限期”“预处罚通知书”等方式积极促成执行和解,设立专人负责对涉企终本案件主动筛查、核查财产、分批出清,提高涉案财产处置效率。助力修复。制定《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信用承诺+信用修复”机制,依法对有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意愿和行为,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并作出信用承诺和申请信用修复的被执行人,暂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对其适用信用惩戒,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失信名单的屏蔽和失信时限的缩短,助力恢复信用的市场主体及时重新回归正常生产经营轨道,实现帮扶一批诚信企业,约束一批失信企业。今年一季度,贵阳两级法院依法对700余名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自然人和法人组织及时删除或撤销失信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