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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贵阳】利用民房开设赌场牟利53万余元,4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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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以为“小赌怡情”无伤大雅,更有人抱着“开个场子赚快钱”的侥幸心理。然而,法律的底线不容触碰。近日,清镇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4人因利用民房开设赌场、靠“啤酒机”(赌博设备)组织赌博牟利53万余元,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案情简介


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间,曹某牵头在清镇市一处民房内开设赌场,购置“啤酒机”作为赌博工具,还安排专人放哨、收赌资、统计盈利,曹某龙、杨某、曹某武按分工参与其中。期间,4人共非法获利53万余元,其中曹某获利37万余元,其余3人各获利5万余元。


2025年2月,警方现场查获该赌场,现场抓获曹某龙、杨某、曹某武3人以及9名赌客,查扣相关赌博设备、赌资1.265万元及5部涉案手机。同年3月,曹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审理情况


法院审理认为,四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搭建赌博平台、招揽参赌人员等方式组织赌博活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开设赌场罪。法院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等,最终判处主犯曹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从犯曹某龙、杨某、曹某武有期徒刑1年,均并处罚金;退缴的53万余元赃款及查扣的赌资、作案工具均依法没收。


法官说法


开设赌场不仅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还会诱发赌博成瘾、家庭破裂、经济纠纷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法官提醒,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都不受法律保护,参与赌博不仅可能输光钱财,还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希望广大群众认清赌博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不要轻信“快速致富”的诱惑,守法经营、勤劳致富才是正道。


如发现赌博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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