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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贵阳贵安举办《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解读暨防范化解矛盾风险能力素养提升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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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贵阳贵安举办《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解读暨防范化解矛盾风险能力素养提升专题讲座邀请贵州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起草团队成员杜明强作专题辅导。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季子峰主持。



在讲座中,主讲人从《条例》的修改背景与过程、重要制度创新、重要条文解读等方面进行讲解,重点解读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相关职责、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职责、居(村)民委员会协助开展相关工作等条款,通过系列案例分析向参训人员传授物业领域矛盾纠纷防范化解的经验。



市住建局分管负责人在主持讲座时表示,将持续抓好《条例》宣传贯彻,进一步增强各职能部门及街道办的沟通与协作,共同联动解决物业治理难题;强化物业服务人、建设单位及专业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将持续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落实好《关于建立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物业矛盾纠纷问题主动处理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整合各方力量解决群众诉求。将深入开展物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紧盯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推出一批履约好、服务优的典型案例,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本次讲座受益匪浅。


乌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管所工作人员陈梅表示:《条例》吸纳多项法律、行政法规精髓,具有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专用科学体系作用,在执行过程中必须相互结合,规范使用。其中,对多个重要主体从标准、程序、结果上都作了具体规定,在具体执行时就要求我们须严守底线,避免乱作为。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在协调、处置、移交、结案,均需各自依法履职,有效衔接、形成合力,促进各方主体相互包容、理解,共同构建健康、文明、和谐的物业小区。


贵阳市物业管理协会法律顾问张丹丹表示:通过讲座学习,让我们认识到了新《条例》强调党建引领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在实操性方面增强,对物业管理服务实践中曾经的一些操作难题填补了管理空白。作为协会法律顾问,我将把所学知识深度融入工作实践,整理一些案例与条例解读资料,为物业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物业企业合规经营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


中铁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的庞远超表示:通过学习,深入了解到新《条例》的修订对新形势下行业的共性问题和个别突出问题进行了规范指导,为我们在日常物业服务中提供了明确指向和要求,对行业的健康、向好、阳光发展有很大助力。作为从业人员,将在党建引领下认真履行物业服务人职责,让业主住在“好房子”里享受好服务,为营造良好社会秩序治理尽绵薄之力。


云岩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王力表示:当前,我们正在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将把《条例》的贯彻落实,以及物业领域矛盾纠纷的防范化解,纳入规范化建设,秉持“群众办事最多跑一地”的服务宗旨,积极搭建矛盾调处平台,高效联动多部门力量,集中调处物业纠纷工作,推动问题快速解决,切实维护和谐稳定。


开阳县综治中心主任王英表示:聆听专题讲座,让我对其中的各项规定和背景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尤其是《条例》强化了党建引领、切实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人及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了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责任,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基层社会治理作出了要求和规范。


观山湖区长岭街道平安办工作人员何崇庆表示:作为街道工作人员,本次专题学习,为我们的基层治理工作注入“强心剂”。尤其是辖区曾经存在解决分歧的个别案例,新《条例》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据。我们将持续深研条例内涵,主动深入社区收集民情民意,把法规条文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具体举措,不断深化理解与运用,以实干笃行推动新《条例》在基层一线服务于民。


据了解,自今年4月以来,市委平安办市住建局等多部门“六个一”为载体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条例》宣传贯彻活动。本次讲座作为“‌举办一系列专题讲座”的线下活动,共组织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骨干、基层一线干部,以及物业管理协会、物业企业负责人等240余人参加,将有效提升行业主管部门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素养,增强物业企业主体规范从业的意识和本领,推动物业领域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和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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